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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Image of 誰殺了她



作者:東野圭吾

譯者: 劉姿君

出版:獨步

 

    剛開始決定要看這本書的時候,內心其實有稍微掙扎,才下手從書架取出。原因是對於推理小說,基本上是抱持著娛樂閱讀的習慣,不會太過琢磨書中的字句。什麼和讀者挑戰啊、跟著偵探推理啊,都只是順應劇情走向而已,不太會在看故事的時候,一邊筆記,一邊作案情整理。推理內容也只是要求能夠說服我就好了,就算有點牽強,也會自己幫作者來替身為讀者的自己打強心針。故事性和意外性一向都是我主要的閱讀重點。

 

    當然,東野大叔說的沒錯,如果不用點手段的話,蠻多讀者是用賭博式的方式來瞎猜兇手,根本達不到和作者鬥智的效果,許多推理小說也淪為作者自說自話的情形。

 

    這本書當然有個結局,且並不能稱之為開放式。作者在最後的橋段有明顯說出,身為本書偵探的死者哥哥,康正,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;就像柯南裡被隱藏身影的黑色人形,有固定的名單可以選擇。為了避免讀者瞎矇,作者刻意把兇手的名字在故事末端拿掉,這種做法不管是向讀者挑戰,或是製造話題性,對習慣順理成章閱讀推理的讀者群來說,的確是蠻震撼的。

 

    為了成就這樣一個遊戲性強烈的故事,東野大叔沒有在感情事件多做琢磨,也沒有過多敘述無關的情緒動機和角色背景,整體舞台幾乎是以完成謎題來構建。為了簡單化謎題〈也許是為了答案能標準化〉,作者用加賀的推理,和康正的觀察來排除了自殺的可能,將嫌疑犯鎖定在兩人之中,而且決定性的關鍵也相當明確。相信有認看故事的讀者應該都能夠順利的,按照東野大叔給的暗示推理出真兇。

 

    不過另外一個有趣的議題是,儘管故事明確告訴你嫌疑犯二選一,除此之外,加賀和康正的對決也頗具魅力。第一個發現屍體的康正,為了親自替妹妹報仇,而選擇隱藏關鍵證物;然而,加賀以刑警的後者之姿,卻能夠同樣達到和康正第一時間相同的推理,令人實在驚訝。兩個人的訊息是相當不對稱的,在這樣被刻意誤導的狀況下,加賀是如何做出「死者非自殺」的結論?這也是本書的第二個亮點。

 

    這本書我看了好久好久,每個字句都很掙扎,只要看到有懷疑的地方就用標籤紙貼起來,然後整本書就被我貼成這樣。這個遊戲雖然很有趣,但是如果是把閱讀當作消遣的話,實在是挺累的。 






 

   接下來是我的超雷兇手推測,沒看過的千萬不要往下看。自己推理才有樂趣嘛!


 

 

 

 

==========     以下有大雷     ==========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  要推測出兇手是誰,我認為要先從加賀為何能推測出園子為自殺開始。鄰居的酒店小姐目擊園子房間一點後仍然有燈光(260頁)是加賀有所懷疑後探訪得來,在故事中並沒友直接提及,可以算是一項對讀者來說不公平的證詞。另外,個子矮小的園子,假使是自殺的,在自己家中應該可以從容的找到膠帶,而刻意拿下放在高處的OK繃來使用這點相當的不自然。〈第105頁提到園子身高大約165公分,並非個子矮小,所以這段推論自然不能成立。但是換個角度想,如果是自殺的,園子對於自己家的膠帶擺在哪裡應該相當清楚,而無須刻意使用OK繃。有點牽強,大家可以不用理會。〉除此之外,在第253頁開始,加賀對佃潤一的一連串問話中,到第256頁加賀說出關鍵句:「即使如此,園子小姐仍舊是他殺的。」,可見得其中這些對話中有加賀針對園子非自殺的根據。

 

    讀者是以康正的角度來進行搜查的,而康正知道妹妹園子是左撇子的事實,因此看到流裡台削電線的菜刀上,沾有碎屑的右側刀刃,得知命案當晚使用菜刀的人是右撇子〈80頁〉,和園子的習慣不符,所以第一時間認為園子為他殺。那麼加賀呢?從第147頁醫生的證詞得知,園子平常服用安眠藥的習慣為一包的量,為什麼現場要擺放兩包撕開的安眠藥呢?如果是自殺,兩包安眠藥當然都應該是園子撕開的,所以加賀拿走了現場遺留的信件〈123頁〉,目的是要對照園子撕紙和撕開藥包的習慣。根據加賀在第167頁到168頁中的敘述,知道從撕紙的方式可以判斷慣用手,所以加賀利用信封的撕開口和藥包上的撕開口來比對,才因此認為藥包並非園子自己撕開的。

 

    如果真的如佃潤一所說,園子是醒來後再自行撕開另外一包安眠藥自殺,導致現場留下兩包撕開的藥包,則兩個藥包是應該由不同人撕開的〈255頁〉,其中有一包撕開的人是園子,那麼其中一包的撕開痕跡就會和信件的開口相當。從信件的撕痕和球拍握把的纏繞方式,加賀可以推斷出園子是左撇子的事實。

 

    如果,兩包藥包的撕痕和信件撕痕都相同,有三個狀況:一個狀況是園子自殺並吞下兩包安眠藥,這個說法已經被醫生和康正推翻;第二個狀況是是如佃所說佃先撕開一包,園子醒後再撕開一包,那麼佃應該要是和園子一樣是左撇子;第三個狀況是兇手撕開兩包藥包故佈疑陣,那麼兇手是左撇子。

 

    如果真如佃在第255頁處所說,在不知道佃是左撇子還是右撇子的情況下,園子自行撕開另外一包藥自殺,那麼兩包藥的撕痕應該要相反,或者兩包藥都和信件撕痕相同。如果藥包和信件的撕法相同,那麼說園子自殺也是成立的,加賀不會篤定他殺,由此可見藥包和信件開口是有差異的。假使兩包藥的撕痕相反,那麼佃說完這番話之後,應該更有說服加賀的動力,但是加賀卻在聽完這席話後確認園子為自殺,可見,兩包藥的撕法和信件的撕法是完全相反,如此才有辦法證明佃所言為非,園子是他殺。

 

    到這裡可以判斷出,園子是他殺,兩個藥包和信封的撕法相反,所以園子是左撇子,兇手是右撇子。

 

    好啦,現在剩下的關鍵就是佃和佳世子的慣用手。

 

    佃是右撇子的情況,可以從佃和康正的互動中發現,如第205頁「伸出右手」向康正要求警察手冊;而且如果真如佃潤一所敘訴,那麼命案現場的刀子和電線碎屑也可以證明佃潤一是右撇子的情況。佳世子是左撇子還是右撇子,故事中卻沒有很明顯的描述。第94頁右手佳世子拿筆的描述,可以用第80頁園子被矯正的情形來解釋,佳世子可能也同樣被矯正。第164頁用右手開窗,可以解釋日本為右駕所以用右手開窗比較順手〈假使是進口車左駕也可以解釋為左手在扶方向盤,所以沒有什麼參考價值〉。第95頁佳世子接過咖啡之後,第97頁用空著的右手按住臉頰,可見拿咖啡的手是左手,接東西的時候使用慣用手比較自然,但也不一定。

 

    重點來了,加賀雖然從藥包和信件的撕法不同,得知兇手為和園子相反的右撇子,但誰是右撇子加賀並不知道,所以第287頁當康正想起佳世子撕開並丟在垃圾桶裡的藥包時,加賀說「這並不一定代表已經有答案了。」。對康正而言,卻是親眼目擊的一幕,就是佳世子親手撕開的藥包。如果佳世子是右撇子,而佃潤一也是右撇子,那麼即使佳世子用右手撕開藥包也不能代表什麼。但是,目擊這一刻的康正卻從此動作確認了兇手是誰,可見這個動作相當關鍵,而且是具有辨別度的。

 

    因此,我推論,康正是看到佳世子用「左手」來撕開藥包,因此確認佳世子為左撇子。那麼,兇手就只剩下唯一是右撇子的佃潤一了。

 

    不過雖然說是這樣說,但是身為左撇子的我也認真的觀察了自己撕開的幾個信封的開口,發現其實並不全如加賀所說是以非慣用手右手拿住整封信,而以左手撕開封口,蠻多時候我的撕法其實和加賀所說的右撇子撕法相同,而且兩種撕法都有。通常我撕信封的時候兩隻手都會撕撕看哪邊順手,好像沒有固定的撕開方向,所以這個關鍵只能說是從故事字句裡和作者暗示判斷來的,發生在現實生活可能說服力不大吧!如果園子是和我一樣隨性的左撇子人,那不就糟糕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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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inksea5124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